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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径不一 国Ⅲ标准实施凸显尴尬


中国卡车网在线新闻组 吴越


  最近一段时间,围绕国Ⅲ排放标准的实施,有关部门上演了一场近乎唇枪舌剑的口水大战。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6月29日宣布,相当于欧Ⅲ排放标准的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第三阶段限值(简称“国Ⅲ标准”)今年7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国Ⅱ标准车辆将不会被审核生产。而从2008年7月1日起,国Ⅱ标准轻型车辆将不能在我国境内销售和注册登记。

  对此,国家发改委产业政策司有关负责人很快作出回应:现在中石油和中石化都拿不出能在全国范围内提供的符合国Ⅲ标准的油品,现有的炼油设备也不足以承受国Ⅲ、国Ⅳ标准的燃油要求,需要重新改造和更换设备,但这需要时间。该负责人还认为,根据石化企业提供的信息,国Ⅲ标准有必要分阶段推行,按中心城市逐步扩展,逐渐达到全国实施。中国化工学会理事长曹湘洪院士更是明确表示,到2009年12月31日,将在全国范围内提供满足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的清洁汽油。这意味着在此前的近两年半的时间内,全国多数地区的用户可能压根儿用不上符合国Ⅲ排放标准的清洁汽油。

  据了解,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汽车尾气排放国Ⅲ标准大体相当于欧盟早在7年前已开始推行的欧Ⅲ标准,该标准对汽车的发动机系统、尾气排放系统和汽油清洁度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的原定计划,2010年将在全国实施国Ⅳ排放标准。如果真如曹湘洪院士所言,那么几乎可以断定,要按照原定计划实施国Ⅲ、国Ⅳ排放标准已成了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同样是“国”字号的重量级管理部门,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发改委在国Ⅲ标准实施问题上的意见分歧竟然如此之大,这实在是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甚至还有些无所适从。如果政策“口径”迟迟得不到统一,其强制性就会大打折扣。而任何政策一旦失去了强制性,其实施效果自然是可想而知。

  由此看来,要保证国Ⅲ排放标准顺利和有效地实施,尽快统一政策“口径”恐怕是当务之急。

 
  责任编辑:Bork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