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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计重收费转换 全省高速平稳过渡


中国卡车网原创新闻组 唐榘

  
  据悉,河南省于3月15日开始实行全省高速公路计重收费模式转换,截至目前为止,河南省已通车的3439公里高速公路的187个收费站秩序良好、通行正常,均实现了平稳过渡。

  根据河南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河南省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由过去的按车轴收费改为按实际装载重量收费。

  高速公路计重收费,即是当车辆进入计重收费车道,首先车辆应匀速驶入称重区,车轮通过称重台面后,控制仪表接受到一定阀值的重量数据时,系统自动进入动态称重方式,动态称重仪表将轴载信息检测并记录下来。然后经过轮轴感应器,得到将通过称重台面的轴是单轮还是双轮的信息。车辆各轴依次通过称重台面和轮轴感应器,每根轴的轴载信息和轮轴类型被采集并保存在称重仪表中,同时仪表也将检测车辆的速度信号,当车辆尾部通过红外线车辆分离器后,检测装置给出车辆收尾信号,仪表立即一次传出整车的所有信息给计算机。当货车来到收费窗口时,收费人员输入车型,该车的重量信息出现在收费界面上,同时收费软件按相关的收费标准计算后得到该车应交纳的通过费金额。并将通行费金额送往外接的LED费额显示器显示给司机查看,这样看似很复杂的工作其实在30秒内就能完成。

  据介绍,以往按照车型和最大轴超限计重的收费模式,容易造成空车、重车收费相同,体现不出多用路者多交费的政策。另外,由于按照最大轴超限进行加收的模式过于专业化,而且在超限临界点存在跳跃升档,造成一部分车主的不理解,由此引发的争议日趋增多,导致行车不畅。而“计重收费是解决超载的最好办法,少载少缴、多载多缴、空车受惠、超限受罚。”业内人士介绍,计重收费再加上“超载处罚”,可以使车辆的通行费支出与其对公路的磨损程度成正比关系,“轻车少收、重车多收、超限车加收”,能够真正体现出国家提出的“多用路者多交费、少用路者少交费”的原则;另外由于不再按照车型收费,相应减少了收费人员辨别车型的时间和误差,因此将大大提高收费站的工作和车辆通行效率。

  目前在河南省实行的新计重收费模式基本费率标准为0.09元/吨公里(包括:高速公路和封闭式公路),现行计重收费模式征收标准为为:

  车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5吨的车辆按照基本费率0.09元/吨公里计收,而车货总质量大于15吨以上则按0.04元/吨公里计收。也就是对于空车来讲,只需交纳“本车自重”的通行费即可。

  新的计重收费模式为了治理超限超载、维护正常运输秩序、遏制不良竞争,还加大了对超重车辆收费的分量。

  一:车货总质量超过对应的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以内(含30%)的车辆,车货总质量中符合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的重量部分暂按正常装载收费标准计收,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以上的重量部分暂按基本费率计重收取。

  二:车货总质量超过对应的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100%(含100%)的车辆,车货总质量中符合公路载能力认定标准的重量部分暂按正常装载收费标准计收;超出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的重量部分暂按基本费率收取车辆通行费;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以上的重量部分,暂按基本费率的3倍线性递增至5倍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

  三:车货总质量超过对应的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100%以上的车辆,车货总质量中符合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的重量部分暂按正常装载收费标准计收;超出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的重量部分暂按基本费率收取车辆通行费;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以上的重量部分,暂按基本费率的3倍线性递增至5倍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100%以上的重量部分暂按基本费率的5倍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新模式较现行模式更加科学、合理,且更人性化、易操作和换算。

  计重收费的广泛实施,不但可以解决目前存在货车超载现象,还能对公路物流市场将起到根本的规范作用。物流界人士预测,受这一政策的影响,物流价格将有一定程度的上涨,受影响最大的是钢铁、陶瓷、建材、五金等货物体积小、重量大的行业;而体积大、重量轻的货物运价则有望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