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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超限超载率严控2%以内

  日前,黑龙江省交通运输部门在全省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春融期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此次活动中,高速公路超限超载率控制在1.5%以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超限超载率控制在1.8%以内,确保全省平均超限超载率控制在2%以内。

  整治活动中,黑龙江省将严格禁止违规上路执法、无执法资格的人员执法等行为。重点整改擅自放行非法超限运输车辆、只罚款不卸载、办理罚款的年票月票等问题。继续加强对哈尔滨阿城石料、齐齐哈尔砂石等原材料产地产区,七台河、鹤岗、鸡西等煤炭产区进行综合治理,确保治超重点区域超载超限现象不反弹。坚决遏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

  行动期间集中开展非法改装车辆的清理检查。对一年内超限3次以上(含3次)的车辆或驾驶人,列入黑名单予以曝光,并由原发证机关撤销其道路运输营运证或从业资格证。高速公路要进行全路网治超,在收费站入口登记、阻截、劝返、卸载,利用收费站出口计重检测设备实行计重收费,利用现有治超检测站开展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工作。国省普通干线公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路面检测网络,加强对重点区域和盲区路段的集中整治。加大对农村公路盲区路段、重点路段的巡查力度,禁止超限超载车辆驶入农村公路。开展全过程问责机制,对不作为、乱作为的部门和人员坚决予以问责和查处。

  据悉,2013年黑龙江省交通运输部门对全省97家源头单位实施派驻管理、1000余家重点货运单位实行巡查管理。全省共投入路面治超执法人员91.09万人次,检测运输车辆1101.17万辆,处罚7.57万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2%以下。

来源:中国交通报 作者:依文
文章关键词: 超限超载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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