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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开始试行治理超限车辆黑名单制度

  《南宁市治理车辆违法超限运输黑名单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已经印发。2017年1月23日,据悉,南宁市将加大力度从源头治理超限车辆,特别是道路运输企业在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货运车辆或车辆驾驶人在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将被列入黑名单。
南宁市开始试行治理超限车辆黑名单制度南宁市开始试行治理超限车辆黑名单制度

  司机一年内超限运输超过3次将被列入黑名单

  《制度》明确了列入超限黑名单的认定标准,共有两大类六种。

  一类是超限次数较多,属于屡教不改的。如道路运输企业在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货运车辆或车辆驾驶人在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站场在一年内对超限车辆配载,放行出站超过3辆(次)的。

  二类是虽然没有达到多次超限,但是单次超限行为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严重扰乱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的。如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利用无牌无证车辆超限的;以故意堵塞超限检测站通行车道、强行通过超限检测站等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的,或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检测形式的。

  对超限黑名单的管理,我市各部门也已明确职责分工。即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违法超限黑名单的后续监管工作。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对全市违法超限黑名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并负责公布全市违法超限运输黑名单。同时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职责权限负责辖区内列入超限黑名单的企业、车辆、驾驶人等的管理工作。

  列入黑名单的企业面临吊销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对于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车辆、人员,将面临哪些处罚呢?

  根据超限的恶劣程度,《制度》主要从四个方面规定了处罚措施。

  一是对超限达到一定次数的企业、车辆、人员,情节严重的,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吊销其经营许可证件,责令其退出道路运输市场。

  二是对超限企业、车辆、人员有其他超限行为,但未达到情节严重吊销经营证件的,在质量信誉考核中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扣分,企业将受到降低信誉等级,限制新增运力等惩处措施,驾驶员将受到停班学习,通报批评直至取消从业资格的惩处措施。

  三是将列入治超黑名单的企业作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强化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频率和要求。

  四是将超限黑名单信息列入市信用信息系统,根据市信用建设的有关要求,把超限黑名单信息录入南宁市相关信用平台,由各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以达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黑名单制度将从源头遏制超限行为

  什么是超限车辆?据了解,超限车辆是指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通俗地讲,就是货车运输时超长、超宽、超重,如根据最新的车辆超限认定标准,六轴车辆不能超过49吨。

  为什么要出台超限车辆黑名单制度呢?“目前的治超工作主要侧重于路面查处,部分企业、驾驶人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交纳罚款后仍甘冒风险继续超限装载或运输,易出现一罚了之的现象,对货运企业及人员的教育警示效果不明显。”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解释,因此制定黑名单制度,将强化后续监管措施,完善监管流程,从源头治理超限行为,有利于加大对违规企业、人员的监管力度,堵塞后续监管的漏洞。

  不仅如此,制定超限黑名单,也是加强社会监督及信用约束的需要。

  下一步将加大查处超限行为力度。接下来,市交通运输部门将加大力度治理超限行为,通过路面巡查、设立关卡、联合执法等形式,遏制超限行为。而实行违法超限运输黑名单管理制度,依法追究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货运源头单位的责任,将助力治理超限行动。

来源:南宁市人民政府 作者:sean
文章关键词: 南宁市 黑名单 治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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