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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规来啦, 驾驶人买分被纳入处罚条例!

  2019年11月1日起,替代他人记分或者接受他人记分的,分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存在金钱给付或者其他交易行为的,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组织、介绍他人实施替代计分行为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将加大打击力度,对于买分和卖分的行为人都将进行处罚。(2019年10月22日《深圳特区报》)
执法人员执法执法人员执法

  记分制度在交通管理当中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不过,部分驾驶人为了逃避记分管理,不仅找人顶替记分,甚至找人“买分”。

  这种小聪明,损害了交通管理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尤其是,对“买分”的驾驶员来说,看似可以躲避处罚,但很有可能纵容自己的违法驾驶陋习,埋下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就更加是得不偿失了。

  值得称道的是,《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对打击“买卖分”出台了更加严厉的内容和措施,处罚的对象也更加全面,涵盖了买分、卖分、中介组织三方。比如,对于涉嫌“买卖分”双方均实施驾驶证暂扣,买卖分的中介组织也将受到处罚。如此一来,必然对“买卖分”的不法行为形成震慑作用。

  实际上,对于“失分”驾驶员来讲,理应通过正规渠道进行补救。以深圳为例,交警就表示,驾驶员可以通过“深圳交警”星级用户参与“减分”学习,一年内最多可以通过学习获得6分用于抵扣交通违法。

  所以,没有必要找人替记分或者“买分”。要知道,“买分”不仅难逃相应的法律惩治,更会有受骗上当的风险,反而对自己不利。

  当然,减少驾驶员“买卖分”,一方面需要做好相关法律条款的宣传警示,使买卖双方及中介组织,少一些非分之想;另一方面也亟待加大对此类不法交易行为的打击力度。

  据报道,2019年1月至今,深圳交警共行政拘留涉嫌“买卖分”人员78人次,行政处罚涉嫌“买卖分”人员538人次。只有坚持依法整治打击不手软,“买卖分”市场才会绝迹。

  同时,对于买分和卖分的行为进行打击,也可以借助科技手段。比如,深圳将进一步规范窗口的各项违法处理流程管理,在系统中构建疑似“买卖分”模型,通过大数据的管理,加强对疑似“买卖分”的查处打击力度。

  另外,驾驶人“买分”纳入处罚也为驾驶员提出了警示。一则依法依规文明驾驶机动车才能免于扣分及被罚;二则即便出现了违法行为,也不应该走“捷径”,须反思自己的违法驾驶行为,坦然接受依法处罚;三则也不应该为“替记分”提供便利,这也是在纵容违法行为。同样,对于黄牛及中介更须少些非分之念,如此道路安全才能更有保障。

来源:燕赵都市报 作者:听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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