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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速路普通公路交通清障收费标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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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燕
昨天,省发展计划厅、财政厅联合下文,11月10日起,对交警部门在高速公路、普通公路交通清障收费行为进行了统一规范。
按照通知,吊车收费(包括出车费和台班费)标准如下:8吨(含8吨)以下吊车的,出车费为120元/台,台班费150元/台;8吨-25吨(含25吨)吊车的,出车费为260元/台,台班费500元/台;25吨以上吊车的,出车费为380元/台,台班费800元/台。
海口、三亚普通公路(含市区)交通清障收费标准为:30公里以内,2吨(含2吨)以下货车、20座以下客车(含20座),硬拖250元,吊拖300元;2吨-5吨(含5吨)货车、20-50座客车,硬拖300元,吊拖350元;5吨-8吨(含8吨)货车、51座以上客车,硬拖350元,吊拖400元;8吨-15吨(含15吨)车辆,硬拖400元,吊拖450元;15吨以上车辆,硬拖450元,吊拖500元。以上各车型每增加10公里依次加收30元、35元、40元、45元、50元。摩托车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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