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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汕头市汽车养路费定于12月1日起全面开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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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天舒
记者从市公路部门获悉,明年我市汽车养路费定于12月1日起全面开征,车主缴纳养路费仍然须到市公路部门属下各征稽所。
为做好明年汽车养路费的开征工作,市交通主管部门将于近日发出通告,市公路部门也已做好开征准备工作。据了解,明年汽车养路费统缴优惠期截止2003年1月31日。
针对近日有关媒体披露“明年1月1日起汽车养路费由农行代收”的消息,市公路部门解释,省交通厅已于今年11月19日在《南方日报》发出开征通告,明确汽车养路费继续由公路部门征收,不同的是从明年1月1日起委托农行代收款,即车主到公路部门所属征稽所办理缴费手续后再到农行设在征稽所的收费窗口交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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