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宣/俞巧云
南京市订立新规矩:大宗货物道路运输今后都要招投标。近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管理办法,并宣布从8月1日起正式施行。
南京是全国重要的综合性工业生产基地,也是全国重要的交通主枢纽城市之一。随着大批交通基础设施的投入使用,南京市道路“运货难”问题得到解决,但运力相对过剩和垄断作业、倒卖货源等不规范竞争日益突出。据统计,目前全市营业性道路货运业户1.16万户,营业性货车2.4万辆,总吨位10.2万吨,平均每户仅有2.1辆车,每车吨位仅4.2吨。这些都影响了南京市现代物流业的健康发展。近两年来,金城、华飞集团等部分企业自行进行运输招投标,每年节省费用都在千万元以上。
南京出台的管理办法规定,凡在该市行政区域内年货物运量在5000吨以上或者一次性运费在30万元以上,汇额在10万美元以上的道路运输都得实行招投标。需要特殊运输工具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可以采取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邀请招标,应当向3个以上具备资质、资信良好的运输经营者发出邀请书。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备4项条件,其中一条是必须有利用互联网收集、发布货源和运力信息的技术和能力。该市还鼓励具有自备运输能力的工商企业实施“产运分离”,通过招标投标方式承担大宗运输项目,参与社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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