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外经贸部的通知,中国的广东等省市将率先开展外商投资物流业试点。通知规定境外投资股份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十年。与广东同时获准试点的,还有江苏、浙江两省及北京、天津、重庆、上海、深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