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广清洁汽车,解决日益严重的机动车尾气污染,天津市清洁汽车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近日下发了《天津市2002~2004年清洁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提出到2004年底,要使全市出租汽车燃气化率达10%,公交车燃气化率达10%,环卫车燃气化率达80%,全市配套建设加气站21座。
天津市将以天然气作为燃气汽车发展的主导气源,同时充分利用已建好的液化气加气站。今年先实现改装燃气出租车1000辆、环卫车100辆,建成液化气加气站6座,天然气加气站3座。该方案的实施将极大地促进天津市“蓝天工程”以及“创模”环境空气质量指标的实现。
为保证清洁汽车行动目标的完成,天津市将充分调动中石化、中石油等与燃气汽车发展相关的大型企业集团参与的积极性,并筹集1200万元资金用于燃气汽车发展。通过调控油气差价,对车用燃气的价格进行政府干预等措施,调动用户自愿改燃的积极性。
( 郭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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