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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加速发展公路集装箱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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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润元
2002年,上海口岸集装箱运输取得了骄人的业绩,港口吞吐量达861万标箱,其中道路汽车集装箱运量达598万标箱,占口岸吞吐量的70%,同比增长27%。为进一步加快上海市道路集装箱运输市场发展,促进长江三角洲地区一体化,上海市交通主管部门日前对集装箱运输市场的运行确立了“重质轻量,规范发展”的原则。
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的实际情况,从2003年起,凡12.192米标准集装箱的载重车必须为20吨以上的牵引车,以保证车辆运行安全,从而与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目标相适应;发展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在上海市注册的集装箱运输企业,凡去年6月30日前未取得四级以上经营资质的运输企业将被取消集装箱运输资格;而对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将由评审取代审批制,不设限额地准其进入市场;坚持市场公平竞争原则,打破省际城市壁垒,根据长江三角洲上海经济区一体化发展的要求,江苏、浙江、上海的集装箱车辆,采用统一资质标准,相互认可,自由出入,其他省市的过境集装箱车辆,可纳入驻沪运输管理,逐步取消“过境证”,实现上海市和外省籍车辆统一费税标准,以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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