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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万辆"大吨小标"现象使广西壮族自治区一年就损失近1亿元养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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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大中货车降吨位现象严重,有“大吨小标”车近1万辆,“大吨小标”现象使我区一年就损失近1亿元养路费,目前我区已启用《公路汽车征费标准计量核定补交软件》,统一和规范全区征费计量标准。
据区公路局规费征稽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车辆在出厂时都标明车型号,里面包含车的装载吨位,型号不一样,所需缴纳的路费也不一样。一些厂家将小吨位车的型号套用在大吨位车上,在出厂说明书、合格证中,把实际的装载吨位标小(俗称“大吨小标”),这种情况以大中型货车最为普遍,一般都标小3至5吨甚至10吨。“大吨小标”的情况造成我区养路费收入严重流失。如:一辆实际装载7吨的车辆,按规定每一吨位每月应缴240元养路费,但小标为4吨后,这辆车每年就可少交几千元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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