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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车辆地方"三包"标准将于2003年4月在成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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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 猛/龚志伟
3月14日,随着四川成都市质量技监局《车辆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范》的发布,一个有利于各个方面处理汽车产品质量纠纷的地方标准将于4月1日在成都市实施。据了解,这是国内首个有关车辆生产、销售、维修、处理购销双方质量纠纷的地方标准。
该标准是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针对目前汽车的购销、使用、修理及质量纠纷日益突出的情况,在反复征求各方意见、历时3年几易其稿才批准发布的。该标准涉及轿车、货车、客车、专用车、农用车、运输型拖拉机等所有车辆,并明确规定了各种车型的“三包”有效期,如轿车的行驶里程在300公里或是一年以内都属“三包”有效期,而且因无零配件待修延误等时间要扣除。在车辆无条件退货、换货方面,该标准也规定得十分具体,如购买3日内、上户前且行驶不超过300公里,车辆因制造原因出现明显摆头、抖动,或是车架关键部位出现裂纹、断裂及转向失控、明显跑偏等。当然,对车辆电器、橡胶、玻璃等易损件及用户私自改装等行为,该标准也明确规定不在“三包”范围以内。
据介绍,该标准明确了车辆商品生产者、销售者、维修者的责任和义务,在现行法律、法规的指导下,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对营造良好的汽车生产、消费环境,合法、公正地保护各方的正当权利具有积极的意义。
该标准提醒有关厂商,4月1日起,不能保证实施本标准的,将不得在成都销售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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