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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部分区域白天禁止渣土砂石运输车辆通行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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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部分区域白天禁止渣土砂石运输车辆通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管理,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和道路交通秩序,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市区部分区域范围及路段,禁止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白天通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范围及路段
(一)河东区域:
猴子石大桥(不含)沿二环线劳动路立交桥(不含)以北,二环线(不含)劳动路立交桥至四方坪立交桥以西,丽臣路(含)四方坪至北大桥(含)以南区域范围内。
(二)河西区域:
岳麓大道北大桥西至金星大道段、金星大道、桐梓坡路、银盆路湘江一桥丁字路口至北大桥段、枫林路一桥收费站至财经学院段、潇湘大道、党校路、麓山路等区域和路段。
二、禁行时间
每日4∶00—20∶00时段。
三、因特殊情况,确需白天驶入上述范围路段的渣土砂石运输车辆,一律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向市公安交警、市渣土管理部门申请核发办妥相关运输通行手续后方可通行。
四、本规定由市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实施。对违反本规定的渣土砂石运输车辆,按有关交通法规进行处罚。凡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规定自2003年4月10日起实施,原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200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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