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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超载卸货要收费 收费标准8月1日起实施
冯怡驹

  从东莞市物价局获悉,为保证“治超”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要求,东莞市对超限超载车辆的车主实行货物卸载和保管收费的收费标准日前制定,并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介绍,按市物价局有关文件的规定,市公路管理局可以配合此次“治超”统一行动,设立相应的货物卸载、保管经营部门,为自行卸载有困难的超限超载的车主或司机提供货物卸载和保管服务,并收取相应的卸载和保管费。具体的收费标准是:货物卸载方面,人力装卸10元/吨,叉车装卸13元/吨,吊车装卸25元/吨;货物保管方面,露天保管每天4元/吨,室内保管每天8元/吨。

  市物价部门表示,各卸货、保管点必须持有《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才能进行收费,而对能够自行卸载、运输超限超载货物的车主或司机,则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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