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个体运输的老赵,现在不得不开始重新考虑下一步怎么办,他说:“花4万多买辆小货车,其实就是自己为自己找一份工作。但是,这种车已经不敢上路行驶,随便拉上一点货,马上就会超载。随之而来的就是罚款。”
像老赵遇到的经历,在沈阳市并不罕见,记者为此专门进行调查,结果发现原因出在车辆生产过程中,其自重与允许载重的空间实在太小。
小货车载不动太多货
沈阳市某液化气公司的陈经理对记者说:“我们公司在前不久买了两辆轻卡箱式货车,说实话,各方面性能我们都非常满意。可是在使用不久问题出来了,这种车子经常在马路上被交通警察罚款。司机一个个整天愁眉苦脸,几乎不敢开车上路,他们讲:只要车上坐3到4个小伙子,已经就达到限定载重标准了。”陈经理说:“这种轻卡出厂时的自重写着2.8吨,而行车证上写的载重量为3.1吨,就是说,我们的车只能拉300公斤,多一点就属于超载。然而,我们是按1吨车办理的各种手续,也交纳了1吨车的各种费用,实际上却无法拉1吨的重量。”他解释说:“事实上,车辆出厂时的自重应该是2.1吨才正确。”
陈经理所说的情况很有普遍性。在东北陶瓷城搞运输的严师傅连续被交警罚了3次,他告诉记者说,自己的车是一辆厢式货车,额定载质量500公斤。看上去没有问题,而实际车辆在安装完厢体后,自量已经提高了,再拉货300公斤后就超标。由于每次上路最多只能拉货300公斤,所以没有多少货主雇用这种车,现在这些司机已经没有了生意。记者在沈阳市的北行、南塔、五爱街等地注意到,司机们站在一起天天议论这个话题,他们有人不得不打算卖掉车子,另谋出路。
交警处罚有法律依据
对于货车超重的处罚问题,记者昨天下午来到沈阳市交警和平一大队,民警告诉记者说:“按照我国《道路交通管理法》第92条,对超重货车的处罚标准为超过行车载重量30%以上的,罚款2000元;超过30%以下的处罚500元。”交警解释说:“在对超载车辆的处罚上,不是用大、小货车来区分的,并非大车处罚就多,小车处罚就少。司机应该按照行车证上的要求标准执行。”
业内人士解密其中原因
就在记者多天对此现象进行调查时,一位从事汽车销售10多年的王先生透露了其中的“秘密”。他揭露说,“其实我们国内的汽车生产厂家都存在这个问题,而且很长时间了。只是从交警查处超重现象时,这个问题才浮出水面。”他说:“实际上,我们的1吨车都可以拉两到三吨货;但是,购买者不希望载重这样高,因为载重量高,他们要交纳的养路费、管理费等全升高。因此,企业在销售时,为了维持销售数量,只有迎合购买者的心理,把载重量有意降了下来。”这种现象已经困绕了企业很多年。如何破解这个让企业和消费者都尴尬的局面,的确是迫在眉睫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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