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安装使用汽车行驶记录仪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日照实际,自现在起,在日照市开展安装汽车行驶记录仪工作。安装汽车行驶记录仪,通过对记录数据的采集分析,可以有效地查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车辆运行中的监控,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安装范围为全市在用或新注册登记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9座以上客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必须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汽车行驶记录仪。经专家论证,在省政府采购办招标的6家企业及其产品中,确定西门子威迪欧汽车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为我市汽车行驶记录仪的产品安装企业。安装时间从11月1日起,全市正式进入安装阶段,2007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安装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