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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产品将由车型竞争向材料竞争转移

  
  近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国家环保总局又将联合对外发布《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以下简称《回收政策》),提出从2010年开始,我国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总代理商要负责回收处理其销售的汽车产品及其包装物品,也可委托相关机构、企业负责回收处理。其中,所有国产及进口的M2类和M3类、N2类和N3类车辆的可回收利用率要达到85%左右,其中材料的再利用率不低于80%;所有国产及进口的M1类、N1类车辆的可回收利用率要达到80%,其中材料的再利用率不低于75%。

  众所周知,环保节能是汽车行业发展的永恒主题,也是不可逆转的潮流和趋势。而所谓的环保,不仅是指汽车要尽量减少尾气排放对环境所造成的危害,也是指汽车报废后能否提高有效利用率和回收率,尽量减少对环境资源的占用和污染。而后者,对于技术相对滞后、成本压力巨大的国内那些年轻的汽车制造企业来说,则无疑更是一个十分严峻的挑战。

  近年来,国内企业通过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在提高汽车相关材料的有效回收、利用率方面也取得了不少实质性的进展。特别是一些在技术上与国际保持同步的小型车产品,从设计伊始便考虑了材料的可循环使用,基本上达到了当今国际的先进水平。

  当今世界,发展和使用环保节能的产品已成为一种潮流和时尚。对于消费者而言,购买低污染、节能环保的小型车,不仅可以充分地享受到操控灵活、经济、低耗的小型车给自身生活所带来的种种便利,而且在当今环境污染已对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构成巨大威胁的情况下,也是一个公民社会责任感的具体体现。从这一意义上说,国家出台回收政策的初衷,也是创建和谐社会的根本需要。

  通过不断提高的技术门槛推动行业的技术升级,是国际上通行的政府对汽车行业的有效调控手段。看来,汽车制造企业不但要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也要顺应国家管理思维和调控方式的转变,大力提高自己的市场与技术应变能力。如此,才能在今后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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