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安市公安交管支队发出紧急通知,所有车辆外检审验时,必须查验三角警示牌及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对不符合安全规定及未购买强制保险的车辆外检不予通过。
据西安市交管支队一负责人讲,车辆外检时对大中型载客汽车应重点查验安全门、消防器、击碎车窗玻璃的专用工具、轮胎,并严格核对座位数,对大中型载货汽车应重点查验安全防护装置、车身反光标识等。所有的车辆应查验三角警示牌及交通强制保险(属营运客车的应查验旅客伤害保险),对不符合安全规定及未购买强制保险的车辆外检不得通过;其次,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专门接送学生的机动车,未及时申领校车通行证以及未按规定在机动车两侧喷涂校车标识字样的,不得接送学生,不予外检,对登记为载货汽车和大中型非营运的载客汽车登记车限已满10年的,在办理车辆年检时,各大队应书面通知车主先到车管所,郊县处办理有关车辆延缓报废审批手续,对已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