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通行费究竟收多少,不能由收费部门说了算,也要听听缴费人的意见。浙江省经贸委等决定探索建立收费公路通行费标准决策的听证制度,以加强社会监督。
浙江省经贸委等部门近日发布的《2007年浙江省企业治乱减负主要工作》指出,浙江省今年深化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收费站点工作:整顿道路站点,撤销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对《收费公路管理条例》(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施行前在建和已投入运行的收费公路以及目前正在建设的收费公路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收费公路及收费站建设、经营权转让和收费管理等项内容,以及对企业反映强烈的乱收费问题,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审计。
同时,严格执行公路无"三乱"达标摘挂牌制度。坚决纠正以罚代纠、以罚代管现象,严肃查处涉及车辆、道路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维护企业和车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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