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经常外出拉货的司机朋友说个好消息:往年“扎堆”进行车辆审验的现象看不到了,今后,您可根据车辆办证时间,并结合业务需要,抽出时间去审验。
据悉,往年,洛阳市都在每年的6月份集中对营运货车进行审验,由于车辆多,办理时间慢,对业户的生意造成一定的影响。为方便运输经营业户,运管部门对今后的营运货车审验做出新规定:一是改变往年车辆集中审验的方式,按照道路运输证的办理日期作为审验截止时间,业户可根据车辆经营情况,适时进行审验;二是营运货车超过审验有效期不足30天的,不予处罚。
近日,洛阳市运管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最大限度方便业户,便于新政策执行,营运货车办证时间为1月至6月的,可不参加今年审验,应在明年相同月份进行审验。今后对车辆审验时,业户按新规定办理即可。
此外,对超过审验时限30天以上的,有关部门将按每逾期一个月罚款10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但罚款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对存在将车辆加高、加宽、加长、加装钢板等改装行为的,业户不但要受到处罚,还需等车辆恢复原状后,方予以审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