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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车辆“以旧换新”首批以货车公交为主

  8月19日江西省实施车辆“以旧换新”补贴新政策以来,首批回收51辆废旧车在南昌市集中销毁。

  据了解,根据国家《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此次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范围为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老旧中型出租载客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型载客车及尾气排放不达标的“黄标车”。在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车主将符合规定的汽车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换购新车。

  据了解,在江西省车辆报废回收有限公司已回收到的51辆废旧车中,主要以货车和公交车为主,目前还没有小车。

来源:新法制报 作者:佚名
文章关键词: 以旧换新 江西 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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