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开平市城市发展的需要,有效改善道路交通秩序,规范车辆禁限行区域管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顺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道路实际,对市区道路禁限行区域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禁行、限行车型
重、中型货车(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除外)、低速货车、危险物品运输车、拖拉机实施禁行、限行管制措施。
二、禁行区域、限行路段
(一)禁行区域
长振路—光华路—新海西路—G325国道—三江大道—侨园路—环城公路—富强路—中山大道—开平大桥—沿江东路—新港路—长振桥—长振路所形成的闭环区域以内道路和桥梁(G325国道、环城公路、新港路不含边界道路,其他路段含边界道路)。
(二)限行路段
1.广场南路。
2.义祠红绿灯路口以北的良园路。
3.市徽红绿灯路口以北的东兴大道。
4.翠山湖管委会的翠湖一路、翠湖二路。
三、禁行、限行时间
(一)禁行时间
全天24小时。
(二)限行时间
路段限行:7:00-19:00。
四、管理规定
(一)禁止、限制通行的车辆因生产生活、市政工程建设等确需在禁限行区域路段、时间通行或停靠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取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辆通行证(码),按指定的路线、时间通行。
(二)服务上述区域、路段的环卫车、市政设施养护车、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不受禁限行区域、时段的限制。
(三)对违反禁限行管理规定的行为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自生效之日起,原相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