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优化城乡商业布局,促进供需良性互动,助力扩大内需、提振消费,财政部、商务部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申报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2026年试点申报范围为省会城市和其他地级市,已入选2024、2025年试点的城市不得重复申报。全国拟支持不超过20个试点城市,优先支持政策未覆盖的省(区、市)符合条件的城市。
按照财政部、商务部此前发布的《关于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的通知》,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给予定额补助。其中,直辖市4亿元左右,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3亿元左右,其他地级市2亿元左右。补助资金分两批下达。试点启动第一年先下达部分资金,剩余资金根据绩效评价情况下达。
关于试点城市重点任务,《通知》明确,加快城乡商业设施改造。支持商超、连锁便利店等更新改造,提升消费体验,盘活存量商业设施。支持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提升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效能。健全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畅通经济循环。支持具备条件的区县商业网点改造,推进品牌化、连锁化运营,激发下沉市场消费活力。完善应急保供中心仓、临时交易备用场地等流通保供设施,增强应急保供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