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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交警部门启动大货车外观标识专项整治行动

  大货车的车牌大号太小、位置太低、反光度不够等情况,这些都得挨罚。1月31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自2月1日起在青岛全市范围内开展对大货车外观标识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重点查处自卸货车不喷涂或遮挡车辆放大号、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等行为,对违法车辆将定期向社会曝光。

  记者从青岛市交警支队了解到,根据相关法规规定,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规定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后厢后部喷涂的放大牌号的尺寸为机动车登记编号的2.5倍,应清晰、完整。侧面防护装置可以是一个连续平面,或由一根或多根横杆构成,或者是平面与横杆的组合体;固定安装在车辆上的各种设施(如备胎、蓄电池架、燃油箱等)可作为侧面防护装置的一部分。侧面防护装置应与车架或车体有效固定连接,牢固可靠。后下部防护装置的横向构件两端面应向内弯曲或尖锐部分经圆角处理,构件的截面高度不小于100mm。装置应具有一定的刚度,与车架或车体的可靠部位有效连接,连接应牢固可靠。

  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治理行动以国省道、高速公路和城市主干道为重点,查处自卸货车不喷涂或遮挡车辆放大号;不按规定安装号牌;侧后防护以及反光标识不清晰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组织专人对建筑施工工地进行全面摸排并登记造册,对工地内参与运输的自卸货车和驾驶人建立基础信息台账,自卸货车参加年度审验及日常月检时将严格排查,同时交警部门将调整充实警力,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车辆的检查力度,充分利用路面监控系统等设施,对外观标识不规范的自卸货车及时排查发现,提高布控、截获嫌疑车辆的快速反应,对违法车辆,交警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罚,还将定期通过媒体对违法车辆进行曝光。

 

来源:半岛都市报 作者:综合报道
文章关键词: 青岛 外观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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