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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联合发文 广州开始执行商用车国四标准

  卡车网2013年7月2日报道,来自于广州环境保护局等六部门对外联合发布《关于柴油车和重型汽油车执行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这标志着先后推迟两年的商用车国四排放标准7月1日在广州正式开始执行。

  六部门联合发文  国四标准如期执行

  记者从东风商用车广州经销商以及陕汽重卡经销商处了解到,目前已经接到来自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广州市工商局、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柴油车和重型汽油车执行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中要求广州市内开始执行《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18352.3-2005)、《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V阶段)》(GB17691-2005)和《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14762-2008)中的第Ⅳ阶段排放控制要求。

  同时要求自2013年7月1日起,在本市注册登记或转入本市的柴油车和重型汽油车执行国Ⅳ排放标准。不符合国Ⅳ排放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外地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

  三个月过渡期  为市场做好缓冲

  在各部门要求同时,政府并未实行一把"掐死"的执行方法。《通告》中给与了三个月的过渡期为市场做好准备提供了缓冲。

  《通告》中指出在2013年6月30日前已购买的符合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和重型汽油车,机动车所有人可在10月1日前凭6月30日前开具的正式发票或购车合同文件,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在2013年6月30日前已从外地转出的符合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和重型汽油车,机动车所有人可在10月1日前凭转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机动车登记证书》签注的转出记录,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或转移登记手续。

  在标准严格执行的同时,记者还注意到市面上配套油品、尿素难寻。据经销商介绍,目前在市面上并未发现有相匹配的国四柴油,而作为尿素这一关键耗材更是难觅踪迹。而相应的国四产品在价格上又要高于国三产品,两大难题对未来当地的商用车市场提出了更高的挑战。

来源:卡车网 作者:刘文林
文章关键词: 陕汽 德龙M3000 国四 商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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