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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出台管理规则新能源车不搞大跃进

  工信部日前出台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将新能源车划分为起步期、发展期和成熟期三个不同的技术阶段。反映了对新能源汽车所持的十分谨慎的态度:燃料电池车、氢发动机汽车和二甲醚汽车被列入起步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为动力的混合动力乘用车、商用车,以及纯电动汽车,属于发展期;使用铅酸蓄电池和镍氢电池的混合动力乘用车则为成熟期。

  新能源汽车技术在国内外,均没有重大突破,目前我国仅有上海通用君越等部分混合动力轿车采用镍氢电池,不受区域影响可在全国销售。

  《汽车产业调整与振兴规划》的目标里,说到电动汽车产销形成规模,“改造现有生产能力,形成50万辆纯电动、充电式混合动力和普通型混合动力等新能源汽车产能,新能源汽车销量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5%左右”。

  “现有生产能力”是多少?根据主流汽车企业的规划,到2010年14家企业的产能储备之和为1582万辆;如果包括非主流汽车企业的产能和正在扩张的产能,更是高得惊人。

  搞新能源汽车,并非要求重铺摊子,而是要充分利用、改造“现有生产能力”。“50万辆”是产能,不是产量,更不是销量。假如今年实现1000多万辆汽车销售,乘用车和商用车按7︰3比例,即使今年实现这个5%目标,也不过35万辆左右,何况目标是3年后即2012年才要达到5%。

  相比较而言,传统能源汽车的改进和发展,似乎有点冷落。一直致力于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科技部长万钢近日指出:政府“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不是要丢弃传统汽车技术。相反,我们要在充分尊重科技创新规律的基础上,进一步花大力气推动传统汽车技术的发展”。传统能源汽车的节能减排,同样重要,无论是今天,还是明天,仍然是大有可为的。

来源:大河网 作者:张伯顺
文章关键词: 工信部 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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