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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速公路储值卡12月1日起变更优惠方式

  2014年11月27日,记者从交通部门了解到,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工作的要求,为与交通运输部规定的优惠方式保持一致,确保全国ETC联网收费的顺利实现,云南全省高速公路储值卡统一于2014年12月1日零时起变更优惠方式,由原来预存通行费时赠送充值金额的5%,调整为在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给予应交通行费9.5折的优惠。

  据悉, 全省高速公路储值卡统一于2014年12月1日零时起变更优惠方式,由原来预存通行费时赠送充值金额的5%,调整为在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给予应交通行费9.5折的优惠。此次优惠方式变更后,车户实际上所享受到的通行费优惠幅度不变。对2014年12月1日零时前办理的储值卡,车户需要到最近的服务网点对储值卡进行免费升级,或在储值时一并完成升级。升级时,需要将原卡内享受过返还优惠的预存通行费按比例调整为原始金额后,按照新办储值卡的优惠方式进行优惠。

  据悉,新旧储值卡并行时间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在此期间,不影响原有储值卡的正常使用。并行期结束后,尚未进行升级的储值卡将无法使用,直至车户将卡片返回网点升级后,方能正常使用。

  同时,办理云通卡储值卡的驾乘人员可在全省74个服务网点进行储值卡升级,办理龙卡云通卡的驾乘人员可在全省9个建行服务网点进行升级。

来源:中国公路网 作者:菲菲
文章关键词: 公路储值卡 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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