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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高速收费执行新标准

  2015年6月3日从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获悉,从6月1日起,持有赣通卡的货运车辆通行我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标准由目前储值卡优惠5%、记账卡优惠2%提高为储值卡优惠7%、记账卡优惠4%。

  据介绍,调整后的优惠标准暂执行一年,即2015年6月1日零时至2016年5月31日24时。日前,系统调整工作已经结束,新的优惠标准已经在江西省各个收费站全面启动,持有赣通卡在江西省内高速公路通行的货运车辆,均可享受新的优惠标准政策。

来源:江西日报 作者:林雍
文章关键词: 高速公路 货运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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