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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公路端午期间禁止运载爆炸物品等机动车通行

  记者从山东高速交警总队获悉,今年端午节假期期间(6月20日0时-6月22日24时),禁止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危险品的机动车通行山东省内高速公路。禁行前已进入高速公路的请就近驶离并选择绕行路线。

  为预防减少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2015年端午节假期期间,禁止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危险品的机动车,通行山东省内高速公路。禁行时间:2015年 6月20日0时-2015年6月22日24时;禁行区域:山东省境内高速公路。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于6月20日0时起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 6月20日0时之前已经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就近驶离高速公路 。对违反规定驶入高速公路的危化品运输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以及《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两千元罚款。并抄高交通主管部门和企业,倒查源头,排查责任。

来源:央广网 作者:西历
文章关键词: 山东 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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