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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能源汽车上高速通行费不再减半

  据山西省交通厅透露,甲醇重卡和燃气重卡新能源汽车行驶省内高速公路,不再享受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半征收优惠政策,转而享受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货车“新三减”优惠政策。
山西新能源汽车上高速通行费不再减半山西新能源汽车上高速通行费不再减半

  2017年1月起,山西省高速公路停止执行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高速公路通行费政策,省财政将不再返还新能源车辆实际缴纳通行费50%。

  不过,这些新能源汽车可享受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货车“新三减”优惠政策。即:通行全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的货车交费普惠12%,办理并使用我省ETC卡交费的货车享20%的优惠;办理并使用我省ETC卡交费通行集中连片贫困区11条高速公路和5 条环城高速公路的货车享50%的优惠;对持有超限运输许可证的货车、超重在100%以上的部分,道路补偿费最高征收系数由16倍降至4倍。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sean
文章关键词: 通行费 山西 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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