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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手段监管疲劳驾驶 不停车休息要被罚款且记分

  近日,天津滨海新区交警运用科技手段查处一名凌晨从山东出发来津运输货物,在连续10个小时驾车途中停车休息不足20分钟的疲劳驾驶违法男子。“疲劳驾驶”是公安交管部门在“铁拳”行动和秋冬季“百日会战”行动中严查严管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之一。在此提示驾驶人,疲劳会降低驾驶人的判断力和反应力,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切勿掉以轻心。

  2020年10月23日,一辆使用临时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至秦滨高速公路开放段临港收费站时,被滨海新区公安局交管支队新港路大队交警拦截,对于其一路上的驾车情况,天津交警早已通过科技手段查询获知。此时货车驾驶人张师傅才意识到,自己凌晨1时许由山东德州出发,驾车赶路来津送货,已经连续驾车约10个小时没有好好休息了。

  “确实又困又累,我就在河北省高速的一个服务区停车歇了不到20分钟。”张师傅表示。张师傅因违反了“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法律规定,依法被予以100元罚款的处罚,且驾驶证记6分。

  疲劳驾驶到底是怎么回事?各种防疲劳驾驶的妙招有用吗?如何最大程度避免疲劳产生呢?为您揭开关于疲劳驾驶的真相。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不得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疲劳驾驶不仅是驾驶人自己的事,而是一种关乎安全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目前天津市正在开展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铁拳”行动和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行动中,两客一危一货专业运输车辆是公安交管部门对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的重点监管对象。今年以来,我市公安交管部门充分运用科技手段,通过掌握车辆行驶、停放时间等情况,实现精准治理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目的。发生疲劳驾驶违法行为,驾驶车辆类型为中型以上载客汽车或危险物品运输车的,公安交管部门予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2分;对于上述类型以外的车辆驾驶人发生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的,罚款100元,驾驶证记6分。

  交警提示:每个驾驶人都要有安全驾驶自主管理的底线,通过主动休息,提前预防疲劳。我们驾车出行的最根本目的,是平安的从甲地到达乙地,强打精神疲于赶路,有可能永远都无法到达目的地,一路疲乏,欲速则不达。

来源:天津交警 作者:焦轩 刘媛
文章关键词: 天津 疲劳驾驶 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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