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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告:对厢式、栏板、自卸等轻型货车开展核查

  2021年8月13日,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公告对厢式、栏板、自卸等部分轻型货车的检验情况开展核查,同时在核查期间暂停接受全市机动车检测站对上述轻型货车的检验数据和办理新车注册登记业务。
道路运输,车辆核查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源头管理,有效降低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从即日起需对厢式、栏板和自卸等部分轻型货车的检验情况开展核查,核查期间暂停接收全市机动车检测站对上述轻型货车的检验数据和办理新车注册登记业务(自2021年8月14日0时起开具机动车销售发票的车辆),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来源:固特异轮胎 作者:Ali
文章关键词: 道路运输 车辆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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