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卡车网> 资讯 > 政策 > 道路交通 >

黑龙江牡丹江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危化品运输车辆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及环境污染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牡丹江市城区部分区域及路段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通告如下:黑龙江牡丹江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

一、限行区域及路段

1.限行区域:地明街-兴中路-西十一条路铁路立交桥-西十一条路-莲花湖路-牡丹江大街-海浪河路-东四跨江桥-富江路合围区域内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

2.禁行路段:牡丹江大桥、太平路隧道、米厂路隧道、富江桥。

二、限行时间

自2026年7月3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在上述限行区域及禁行路段通行。

三、禁行要求

1.各危化品运输企业要严格遵守禁行规定,合理规划运输路线,确保危化品运输车辆不进入限行区域和禁行路段。对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须提前向公安交管部门申领货车通行码,按照通行码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2.持有货车通行码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在限行区域内通行时,须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控制车速,保持安全距离,不得超载、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同时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备和防护用品,做好突发情况的应急准备。

3.对违反禁止通行规定进入限行区域和禁行路段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三)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三)项等规定进行处罚。

四、其他事项

1.各危化品运输企业要加强对驾驶人、押运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安全。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强对限行区域和禁行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通过电子监控设备和路面执法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危化品运输车辆违规行驶行为。请各相关企业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的工作,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环境安全。

2.本《通告》中“危化品运输车”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中“6机动车使用性质,营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专门用于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腐蚀性物品等危险货物的货车、挂车”。

来源:牡丹江交警 作者:君君
文章关键词: 危化品 重卡
扫描分享到微信好友或微信朋友圈
新闻反馈与咨询
推荐阅读
推荐车型更多
相关文章
一周热文
最新视频更多
最新文章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