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联合多个部门印发《加快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发展的指导意见》,并配套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多式联运“一单制”单证业务流程操作指南》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多式联运“一单制”单证融资指南》,构建起新疆多式联运“一单制”发展的“1+2”制度体系。
《指导意见》明确,到2030年,新疆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围绕场景拓展、箱体服务、设施互通、信息共享等七个方面出台了46项具体举措。
在设施“硬联通”上,新疆加快综合货运枢纽建设,提升乌鲁木齐、伊宁、喀什等枢纽城市集疏运能力。在规则“软联通”上,探索赋予多式联运单证物权凭证功能,推动中国、哈萨克斯坦两国电子运单互认,并在依法完成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前提下试点“一单双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