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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胎翻新行业首批准入名单仅10家企业

  2013年11月20日,中国轮胎翻修与循环利用协会会长朱军在“2013中国节能与低碳发展论坛”上称,轮胎翻新行业第一批准入名单已经制定完毕,首批名单只有10家企业,具体的考核方向包括技术、质量、规模、环评等。相较于目前1000多家的轮胎翻新公司,名单公布后将对轮胎翻新行业产生重大影响。

  此前有媒体报道,轮胎翻新行业第一批准入名单将于今年年底公布。

  2012年7月,工信部公布了《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和《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准入条件对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企业的设立和布局、生产经营规模、资源回收利用以及能耗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要求。以生产经营规模为例,已建成的轮胎翻新企业,年综合生产能力要在2万标准折算条以上;已建成的废轮胎综合利用企业,年处理能力不得低于1万吨。

  为落实上述政策,2013年3月,工信部又印发了《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根据规定,工信部将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对各项指标符合要求的申报企业以公告方式予以发布。不符合该准入条件的企业要在准入条件执行2年之内达到准入条件的相关要求,否则不得从事废轮胎加工利用经营活动。

  据悉,我国废旧轮胎年产生量约1000万吨,无害化利用率约60%。“轮胎翻新行业首批准入名单公布后,将使轮胎翻新骨干企业迎来较大的发展空间”,朱军说。

来源:卡车网 作者:郝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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