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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将取消城市物流配送车辆限行规定

  2021年6月15日,济南交警召开新闻通报会,再推20项优化营商环境新举措,这是济南交警发布的第七批举措。其中一项是取消城市物流配送车辆限行规定。

  这项举措对从事物流运输服务(不包括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有通行备案历史记录且近3个月无违法事故记录的货车,除早晚高峰、城市快速路及高风险等级道路、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的货车外,取消城市道路禁行限制,无需办理通行备案。

  值得注意的是,本举措是在贯彻落实公安部《“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中“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措施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惠民力度,为物流配送车辆提供便利、高效的交管服务,为我市经济发展以及物资充足供应提供支撑保障。

  “早晚高峰”是指,工作日的7时至9时、17时至20时。“城市快速路”是指,北园高架、工业北高架、二环东高架(含老虎山隧道)、二环南高架(含石房峪隧道、老虎洞山隧道、浆水泉隧道、龙鼎隧道、港沟隧道)、二环西高架、顺河高架(含玉函路隧道及望岳路)等。

  “高风险等级道路”主要包括:旅游路(太和广场至二环东路)、二环东路(旅游路至二环南路)、千佛山南路、千佛山东路、千佛山西路、经十一路(舜耕路至山师东路)、纬一路、马鞍山路(舜耕路至玉函路)、泉城路、燕子山西路等,确有通行需求的,可以通过“济南交警车辆通行备案系统、泉城行+APP”等渠道办理通行备案。

  “危险货物运输车”是指,车辆登记使用性质为危化品运输的货车。

  “工程运输车”是指,车辆登记车辆类型为微轻型自卸货车,中重型自卸、罐式、特殊结构、专项作业、载货专项作业的货车。

  自2018年7月取消货车市区纸质通行证为网上备案以来,累计受理货车通行备案181.78万辆次,极大的便利了货运企业、驾驶人,为企业节省办证时间约162.09万小时,直接经济效益约合5452万元(按2020年度月均工资4117元折算)。2021年1月,为进一步加强货运车辆管理服务,在实现网上、掌上备案的基础上,济南交警与百度地图合作研发的全国首个“大型货车导航备案系统”,实现备案+导航一体化的操作。借助百度地图,将货车禁区、平峰通道等管理数据纳入其中,为确有进入城市道路通行的中重型货车驾驶人、特别是跨省市通行的驾驶人提供路径导航、通行备案服务,截止目前累计提供导航+备案服务7.65万次。

来源:中物联公路货运分会 作者:晓明
文章关键词: 交通管理 载货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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